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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公布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的通知

2021-02-25 13:09:01      点击:

各位考生:

教育部已于3月15日公布《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》,详见教育部研招网。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,现将我校《2019年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》公布,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复试分数线

1、我校法学(专业代码“0301”开头)、法律硕士各专业进入复试的最低初试成绩要求见下表,生源充足的专业(研究方向)在此分数要求基础上进行提高,考生初试成绩除了满足下表分数线要求外,还要达到所报考专业(研究方向)复试分数线要求,并且符合我校招生章程公布的报考条件,方可进入复试。

学科、代码

政治、外语

业务课

总分

备注

法学

0301

60

90

360


法律硕士

0351

55

90

355

报考证据科学研究院法庭科学方向的考生除外。


2、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详见附件1、附件2。

3、报考单独考试、少数民族骨干计划、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、援藏计划、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详见附件3。

4、一志愿报考专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见后续通知。

二、复试

除以下说明外,其他学院(专业)复试时间为3月22日-25日:

1.法律(非法学)专业(含法律硕士学院、光明新闻传播学院、证据科学研究院)复试时间为3月20-3月22日。

2、人文学院美学、历史文献学、中国古代史专业复试时间为3月22日-25日,其他专业复试时间另行通知(预计3月24日之后)。

3、社会学院除社会学以外的专业复试时间为3月22日-25日,社会学专业复试时间另行通知(预计3月24日之后)。

4.外国语学院法语语言文学专业复试时间为3月22日-25日,其余各专业复试时间另行通知(预计3月24日之后)。

5、工商管理(MBA):复试时间请咨询我校MBA教育中心。

复试科目命题范围详见我校《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》中相关内容。具体复试事宜请及时关注我校后续相关通知。

三、调剂

我校接收调剂专业目录、接收条件、接收程序将于近日发布,请关注后续通知。

初试报考我校的考生,如未达到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,也未收到我校调剂复试通知,尽快在教育部研招网调剂系统中申请调剂外校。

申请调剂外校的考生无需在我校办理任何盖章手续(招生学院有特殊要求的除外)。

四、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、享受加分政策

(一)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(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,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):能够进入复试的考生,请在我校复试分数线公布起两个工作日内(3月19日下午5点前)电话联系我校研招办,并传真身份证(正反面)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。逾期未提交材料的,视为自愿放弃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。

(二)根据教育部《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》要求,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享受初试加分政策,加分后可达到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,可进入我校复试;加分后可达到相关专业调剂条件的考生,可申请调剂复试。

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务必在我校复试分数线公布起两个工作日内(3月19日下午5点前,法律(非法学)专业考生请于3月18日下午5点前)将相关证明材料递交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。材料经研招办审核无误后予以加分。

1、参加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”“三支一扶计划”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”“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”等项目服务期满、考核合格的考生,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,初试总分加10分。

2、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,达到报考条件后,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,初试总分加10分(纳入“退役大学生士兵”专项计划招录的,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)。

3、参加“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”项目服务期满、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,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,初试总分加10分,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,初试总分加15分。

五、招生声明

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、调剂、录取工作由校纪委全程监督。

我校未与任何机构、公司或个人合作开展招生工作,我校硕士招生工作始终严格按照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进行,欢迎广大考生及家长监督。请考生及家长切勿轻信他人协助录取及调剂的宣传或承诺,以免造成财产和精力损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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